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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发〔2021〕11号 关于做好2021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15日 20:30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为做好2021年转专业工作,进一步规范审核程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申请对象

2020级三年制和2018级五年制正式录取的在校在籍且符合专业条件的学生

二、工作流程

(一)转出学院审核

学生需根据专业信息表(见附件1)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于412日到4月16日交至转出学院,转出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转出学院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表》《2021年学生转专业汇总表(转出)》(见附件3)纸质及电子版于4月21日并交至教务处汇总。

转出学院主要审核内容包括:是否为2020级三年制和2018级五年制学生(两者之间不能相互转专业),严格控制转专业的总人数不高于本专业总人数的10%,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不得转专业:

1.学年旷课、各类活动缺勤总计达到16节以上者;

2.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应作留级处理或应作退学处理者;

3.成绩排名处于本班中位数以下者;

4.非师范专业与师范专业互转者;

5.未交清学费者。

(二)招生就业处审核

4月23-28日招生就业处审核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并签署意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不得转专业:

1.当年不同招生代码专业之间互转者;

2.当年招生录取时定向或学校在招生时专业有明确限制(包括只招收文科生专业和只招收理科生专业之间不能互转等)

3.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学生与其它专业互转者。

(三)转入学院审核

教务处汇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表》《2021年学生转专业汇总表(转入)》(见附件4)纸质及电子版,于4月30日转交转入学院。转入学院审核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并签署意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不得转专业:

1.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者;

2.经转入学院考核不合格者。转入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制订《XX学院面试或笔试考核安排表》(见附件5),通知并组织相应学生参加考核,同时保留考核过程材料。转入学院考核时间不晚于511日。

考核完成后,转入学院于5月13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转专业申请表》和《2021年学生转专业汇总表(转入)》的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

(四)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5月14日对转专业学生进行最终审核,无正当理由或经审核不适合转专业者不得转专业。教务处将对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于教务处官网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通知相关学院转专业结果。转入学院再通知学生转专业结果和报到时间。

(五)转专业学生报到

学校审批通过转专业的学生,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到新学院、新班级报到。

三、联系人

程建荣,电话:18970157044,教务处306办公室, 邮箱:599159326@qq.com 

 

附件:1.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信息表

2.普通高等学校转专业申请表

3.2021年学生转专业汇总表(转出)

4.2021年学生转专业汇总表(转

5.2021年XX学院面试或笔试考核安排表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2021年412

 

 

抄报: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21年0412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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